之前與朋友晚餐時,他說有人的朋友幾乎從不在生活中出現,只是網
路上的朋友,這種型態很不好,這時我只能笑笑,什麼話也沒說,因
為我的交友模式幾乎就是他所描述的這個樣子。
刷牙的時候,突然想到我前幾天去探望一位好友的事情,那是在網路
上認識的,至今已經有六個年頭了,期間實際見面的次數不超過十次
,通話的次數不超過二十次,但文章往來頻率則很高。我的交友,幾
乎都是以這樣的型態為主。
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平常的事情,我的休閒,正如我常說的:「運動之
於我,僅限於十支指尖敲敲鍵盤,最多就是抓著滑鼠移來移去」。這
樣老是坐在電腦前面,久了之後朋友自然都會是網路上認識的比較多
,而不是在運動場上。
不過就算是在網路上認識,因為會頻繁的對某些話題有交流討論,對
於彼此的個性其實也是有一定的了解,即使不常約出來見面,其實也
不等於從沒見過面。很矛盾吧?不曾見過面卻又能夠了解,雖然了解
,但又沒有見過面,很像是查令十字路84號(註一)的感覺。
基於「不會實際碰面」的特性,網友在我爹的印象中就是不可信任的
一個族群,但我認為,我的例子並非是"從不碰面",而是"以網路作
為認識的起點",就像以前的人是以信件或是電話來交友,是相當類
似的結構,只是網路能夠連結的人更多也更迅速即時。
而網路上的另一個特性,就是人的性格會被擴大。例如攻擊性與溫情
,面對話題談不來的對象,網路上的言論總是比較具有攻擊性;而面
對有好感的對象,會不計代價的去安慰或是討好。即使對方從來沒有
見過自己,也不曾出現在自己的面前。
這樣的互動,因為有這樣的距離感,比在現實世界見面能夠有更深的
互動,因為即使撕破臉也無所謂,而且對方未必能夠因為彼此發生不
快而對自己有任何不利的舉動。反而能夠把一些平時不會對與家人討
論的話說出來,也能夠比較客觀的聽取比較多人的意見,全都歸功於
距離感。
回到現實層面,許多時候都會遇到家人與自己就是不對盤,彼此的觀
念就是會有衝突,專家怎麼說呢?「就是因為愛,所以才會關心過度
」。但是在網路上,則能夠減少一部分這樣的缺陷,反而有了比較好
的互動以及溝通。這樣的距離感,正因為是我非常喜歡的一個環節,
才會在我的交友方式中有這麼高的影響力。
而我去探望的那位好友,在我連著四年將聖誕祝福附在卡片中寄去之
後,他去年聖誕終於也回了我一封卡片,並祝我今年金榜題名,收到
卡片的時候我真的很開心。我相信,網友是可與朋友畫上等號的,因
為友情是隨著互動的頻率和深淺而來的。
註一:美國電視劇本家與英國查令十字路84號的書店因為購書需要而
有了書信的往來,時間長達十年,其間歷經戰爭而維持聯繫,雖然彼
此感情深厚卻未曾見過面。
- Apr 22 Sat 2006 01:33
網友算不算朋友?(副標:距離感很重要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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